5月15日,根据学校党纪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,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体学习。
会上,全体党员自学了《条例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处分的相关内容。
会议要求,马克思主义党总支党员教师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要求,把握党纪红线,不违规、不破戒、不越雷池禁区,不该说的不说、不该去的地方不去、不该办的事不办,做到自律自持,做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的表率,在授课过程中有机融入党纪教育内容,让青年学生早懂得纪律规矩,以铁的纪律护航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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